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茂县落实举措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在靠实责任上求“细”:成立“一办五组”组成的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议事、督查和共创共建机制。先后召开推进会9次、联席议7次,重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15次,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200余份。

在宣传教育上求“活”:用活新兴媒介、活动载体、特色文化和工作体系。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相关信息700余篇,发送短信80万余条,举办文艺汇演60余场,拍摄《果谷莫玛》《千古多声部•和谐一家亲》等微视频4部,总结出具有茂县特点的“10+7+N”创建示范模式,打造典型示范23个。

在保障推动上求“质”:落实专职人员120余名,健全创建骨干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培训机制。近三年,州县共保障软硬件建设、培训、活动开展等创建经费425.46万元。同时,由“一办五组”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对争创国家、省、州级示范单位开展督查。目前,已有州级示范(先进)单位254个、省州级模范集体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名、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1个,中国羌族博物馆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县民宗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