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茂县紧扣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帮困助弱行动要求,多举措扎实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稳步提高救助标准。为履行好政府兜紧兜牢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根据《关于发布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阿州民政〔2024〕46号)文件,茂县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提高后的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41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60元。
持续做好清理核查。为突出解决和纠正“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实现民政服务对象识别精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茂县采取实地调查、邻里走访、信息比对及横向比较等方法,对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清退。2025年以来清退最低生活保障范围50人,新增85人。
安全高效发放资金。茂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坚持强化基础保障、制度建设、操作程序、复核清理等,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2025年一季度,累计保障城市低保24017人次,累计保障资金985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4711人次,累计保障资金170万元。
切实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社区)公开栏、信息公开网站、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入户走访宣传低保政策8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450余份,张贴宣传单170余张,重点宣传低保申请条件、补助标准、救助程序等,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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