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扶贫发〔2019〕87号)文件精神,经各镇初审、公示,县乡村振兴局复核,对全县2021年春季学期符合雨露计划补助的267名学生信息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1年8月24日至9月1
二、反映问题方式
如对《茂县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拟补助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有疑问,请拨打监督电话0837-7427233进行反映。
茂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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