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避免造成环境影响,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茂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8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1.公示期限:2023年5月10日至6月9日。
2.收集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
二、公示载体
茂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maoxian.gov.cn/)。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271565077@qq.com(请注明“茂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8年)意见反馈)。
2.信件寄往: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畜牧工作站。
邮政编码:623200
联系电话:0837-7413263
附件:茂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8年)征求意见稿》
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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