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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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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茂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共反映的47项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2项,基本完成整改1(根据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整改任务达到70%以上且有明确后续整改措施,即可认定为基本完成整改),占91.49%;分阶段整改4项,占8.51%序时整改进度良好。现将茂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推进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扛牢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整改。县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召开审计专题工作会,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和整改时限,县级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重要问题亲自推动、亲自过问、亲自督查,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扎实有力抓好整改工作。

(二)持续跟踪整改,深化督改督办。审计部门严格落实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推进整改工作,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起到实效,推动问题整改实现“清零”。

(三)加强沟通协调,有力落实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帮助协调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被审计单位在整改工作中积极与审计组沟通,认真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支撑材料;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围绕问题清单分类施策,提高整改针对性,着力从整体上协同推进各类问题的整改。

二、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4项,已完成整改3项,基本完成整改1项。

基本完成整改1项问题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涉及金额9.37万元县住建局公共租赁房租金非税收入已收缴8.20万元,剩余租金正在积极催缴中,不符合入住条件人员已全部清退。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计划20244月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3项,已完成整改1项,正在整改2项。

正在整改2项问题,均为分阶段整改。一是擅自提高建设补助标准,涉及超建设补助11.41万元。县交通局农村道路安防工程已向政府申请质保金,待质保金到位后,在质保金中扣除超补助标准,计划20241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补助资金128万元。县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19日已完成工程集中采购招投标工作,计划20243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共计发现问题5项,已整改完毕。

2.凤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共计发现问题8项,已整改完毕。

(三)民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共计发现问题5项,已整改完毕。

(四)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共计发现问题2项,已整改完毕。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共计发现问题3项,已完成整改2项,正在整改1项。

正在整改1项问题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凤仪镇正在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计划20245月底前完成整改。

(六)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共计发现问题17项,已完成整改16项,正在整改1项。

正在整改1问题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久拖不决。国古羌城议话堂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待结算完成后办理财务决算工作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计划20241月底前完成整改。

、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工作领导。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压实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短期内未能整改到位的事项,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把此次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对工作成果的大检阅,推动工作的大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自检自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扛牢审计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积极主动破解审计整改难题。加强对原因的分析,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采取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项目进度、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方式落实整改,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加强跟踪督促。要求县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责任,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对未完全整改的问题,一跟到底。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纳入年度审计整改专项检查范围或由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将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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