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9月1日印发的《茂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试行有效期2年已满,需继续印发实施。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建立健全我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机制,现将《茂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公示时间
1.公示期限:2026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2.收集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7日
二、公示载体:
登录茂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806138803@qq.com
2.通讯地址:茂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茂县凤仪镇东大街10号)。
邮政编码:623200
联系电话:0837-7422252
茂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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