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文件要求,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3〕19号),结合我县实际,编制《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
二、起草过程
县行政审批局严格对照《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梳理上级设立本地实施以及上级下放或委托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形成了《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三、主要内容
《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涉及37个主管部门共230项,含县乡两级具体实施及上级下放(委托)实施的事项,与国家清单、省级清单、州级清单事项同源、统一规范,无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在《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对照国家清单、省级清单、州级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备注等内容作出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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