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8年)》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按照阿坝州生态环境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生态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茂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8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施行日期为2023年,截止日期为2028年,有效期5年。
二、起草过程
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科农局结合茂县实际编制了《茂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8年)》。并向相关部门和各镇发送征求意见稿,后经局党组过会同意后,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各镇派人现场座谈收集意见并修改完善并报律师事务所审核后;在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30天,期间同时在11个镇征求群众及相关人员问卷调查后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最终形成了《茂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8年)》(征求意见稿)》。《规划》拟由茂县人民政府发布。
三、规划内容
《规划》共计7章:
一是第一章规划概述明确规划编制范围、期限、基准年及规划编制方法
二是第二章说明茂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进行分析说明;
三是第三章对茂县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要素分析说明;
四是第四章对茂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进行说明指出相关名称解释、规模界定、划定原则、划定依据、其他相关要求等;
五是第五章对茂县畜禽养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析说明,阐述茂县粪污资源环境利用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承载力潜力、畜禽养殖规模控制等;
六是第六章对茂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要求;
七是第七章对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进行分析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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