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县县委办公室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提升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水平,茂县审计局结合茂县实际起草了《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办法》。现就解读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部署,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省委明确要求不断完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2021年1月,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决策规定》),为推动贯彻落实《决策规定》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共茂县县委办公室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7月印发了《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两年。为继续推动落实《决策规定》精神执行,规范权利运行,统筹确定本地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标准,结合茂县工作实际,需对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对各类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权限及程序进行优化和调整。
二、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根据《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阿坝州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共茂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经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集思广益,数易其稿,并征求县级相关领导和46个相关部门意见后,初步形成了提请审议的《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四章二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范围、标准、权限和程序、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要求、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实施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作出规定,明确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定义、制定原则和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范围、标准、权限和程序”,主要是对经济政策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县本级公共资金管理方面、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招商引资方面、国有资源管理方面、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等内容作细化规定。
第三章“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要求”,主要是对重大经济事项的提出、论证和审查等事项作进一步规定,以及重大经济事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内容。
第四章“附则”,主要是明确《实施办法》的例外规定、施行日期等。
四、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7月22日印发的《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办法》(茂委办发〔2022〕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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