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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农村妇女就业能力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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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关于提升农村妇女就业能力的建议

事实依据:

  茂县是羌族主要聚居地,其民族民俗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建筑到服饰,从宗教到歌舞都有原生态远古痕迹。有着坚实的人力资源、旅游资源、文化底蕴等优势。

  2008年地震以后国家大力支持民族工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并发扬光大。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农村妇女是推动我国农村生产发展的主力军。进城务工人员中有三分之一是农村妇女,农村妇女不但是和谐家庭和新农村建设的稳压器,还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半边天。农村妇女盼技术、盼项目、盼资金扶持、盼多途径就业渠道。社会保障水平偏低和没能脱贫致富有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妇女的利益与需求也日益多元化。只有按照全面发展、平等发展、协调发展和妇女参与等原则,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我国农村妇女就业能力,才能真正做好“三农”工作。

措施办法:

    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帮助农村妇女解决“三缺”(缺资金、缺技术、缺项目)问题,强化对其教育培训。大力扶持生态农业、农家乐旅游、手工艺品加工、制作等符合妇女特点、投资少、增收快、就地转(移)、增收的项目,使国家惠农支农金融政策惠及农村妇女,提高用户诚信度和资金利用效益。满足妇女创业就业和发展生产需求。为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提供帮助。促进妇女向技术含量高的就业领域和岗位流动。多渠道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有序转移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应不断扩大农村妇女就业门路,提高农村妇女文化科学知识、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把实用培训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真正做到“不离乡土”就能达到增收致富。

办理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妇女就业。开展羌绣、乡村旅游技能培训,按照“分村组集中教学、一对一上门指导”的培训原则,实现“量体裁衣”式开展培训,积极鼓励动员农村妇女,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参加培训。2017年,参加免费培训农村妇女316人。2018年,参加免费培训农村妇女265人。积极动员和指导企业,分4个片区在7个乡镇建立“羌绣加工生产就业扶贫基地”,以“统一发放底稿、学员接收订单、各自家中作业、老师定期指导”为模式,进一步拓展深化“公司 加工基地 农户”的经营模式,实行订单回收,人均每月增收1000元。同时,针对农村妇女的文化、年龄与特长,提供经过精心审核、筛选的岗位供农村妇女选择。二是积极开展创业工作。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我县广大农村妇女自主创业,2017年,共举办3期SIYB创业培训,共有46名女性参加培训。2018年,举办1期SIYB创业培训,共有12名女性参训。2017年,为符合要求的7名女性大学生创业者发放了7万元的创业补贴,为2名女性返乡创业人员拨付10万元贷款。2018年,共有4名女性大学生创业者申请创业补贴,7名女性返乡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贷款,目前正在审核发放中。着力加快茂县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期建设,择优让妇女创业群体入驻园区,并给予政策扶持,为她们的创业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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