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干〔201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第十五届茂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戴 军同志任茂县八一中学校长;
付珍慧同志任茂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怀彬同志任茂县司法局三龙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永平同志任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黄 宇同志任茂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挂职);
王 波同志任茂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
史晓丽同志任茂县中医院副院长(挂职);
王 利同志任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挂职);
卞志明同志任茂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八级职员;
陈 华同志任茂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八级职员。
免去:
刘顺旭同志茂县八一中学校长职务;
古 琼同志茂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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