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干〔2022〕19号
茂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菊等十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第十六届茂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菊同志为茂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郭冰同志为茂县宝顶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余川同志为茂县羌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明鸣同志为茂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杜芮同志为茂县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刚同志为茂县审计局副局长;
何莹莹同志为茂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宋建川同志为茂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
王鑫杰同志为茂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房丹逸同志为茂县审计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
高雪桃同志茂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王德弟同志茂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冯俊灵同志茂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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