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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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任职任免、重大事项决定。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进入新时代,面对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委的要求上来,牢牢把握好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围绕县委中心开展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意图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要全力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把贯彻执行县委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紧扣“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要实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有机结合。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高度统一起来,实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结合。通过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向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和方法,保证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合法、客观公正,确保党的主张经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 

  2.强化监督职能,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要强化工作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及新型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与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的监督促进;突出预决算审查监督、重点项目监督、重点工作监督,更加注重跟踪监督、持续监督和问效监督。二要强化法律监督。以“七五”普法和创建国家级法治县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的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战略实施。三要强化决定和任免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和决定;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严格任免考核、审查和表决,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四要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推进环保工作监督常态化,定期听取县政府环保工作报告,不断促进和改善我县环保工作,努力推动茂县生态文明建设。五要强化对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监督,督促按要求完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和人员转隶工作,适时听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六要制定《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办法》,积极探索对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履职监督,进一步增进选任人员的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全县政治生态健康发展。七要跟踪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3.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联系群众的途径和方法,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一要广泛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探索代表活动的新形式、新内容,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强代表活动效果。二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方法和办理程序,实施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机制,提高问题解决率,确保代表和群众满意。三要继续开展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四要充分发挥好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作用,使它成为宣传党的政策方针,传达县委政府发展布局的窗口,更要让它成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的重要平台。五要继续开展好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增强互动与沟通。六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七要继续推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 

  4.强化指导,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建设 

  不断巩固和完善乡镇人大基础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规范乡镇人大制度建设,指导乡镇人大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乡镇人大会议程序,指导乡镇人代会依法按时召开;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工作,利用代表联络站开展广泛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5.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增强意识,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创新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作风,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履职实效;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和宣传,拓展广度深度,激发生机和活力,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茂县人大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 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0 个。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茂县人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1032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71466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10658元,医疗卫生396421元,住房保障支出588576元。 

  茂县人大2018年收支总预算7810322,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30255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调整和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7810322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1032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7810322元,其中:基本支出7220322元,占92.4%,项目支出590000元,占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10322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30255元,主要原因: 人员调整和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10322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466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65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421元,住房保障支出58857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10322元,2017年预算总数增加1430255元,主要原因:1.人员调整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14667元,占7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658元,占1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421万元,占5.07%;住房保障支出588576万元,占7.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93327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17331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945513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9642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88576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59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人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10322元,其中:人员经费63653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549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茂县人大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4935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200279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0000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200279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1%。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0000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8.7%。主要是车辆增加了一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人大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人大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茂县人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4656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127元,增加3.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茂县人大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茂县人大截止2017年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3606666.6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公务用车5辆,价值3045800元;其他固定资产560866.6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人大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00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茂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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