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县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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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县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有关工作。

  2.负责对社会舆论的引导,指导新闻宣传工作和组织好通讯员队伍的联络和培训,做好县委报道组的新闻报道工作;对县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在方针政策的实施以及新闻舆论的报道方面进行指导、领导和管理;负责对外、对港、澳、台的宣传工作,做好对外文化交流。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联系县文化体育局对所属文化工作在政治方向上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4.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研究和改进群众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5.负责规划、协调、部署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6.负责规划、部署、协调全县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7.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做好全县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资料的供给及征订工作。

  8.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学校德育、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9.受县委、县政府委托,按有关文件规定,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全县宣传、文化单位领导干部,提出任免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对理论、新闻、宣传、文化、文艺等方面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

  10.负责提出我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按照中央、省、州的要求,落实好党的宣传文化方面的经济政策。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员概况。宣传部共有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行政工勤2名,其他事业编制9名。目前在岗人员15人,其中:公务员6人,行政工勤2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2.深入贯彻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3.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党组)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茂县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

  5.做好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6.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作用。持续开展公民道德素养提升活动,深化“孝善和俭”道德建设,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加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好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文明单位(村)创建与常态化管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与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7.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8.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加快建成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社会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茂县县委宣传部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传部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357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67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06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326元,住房保障支出178452元。宣传部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2183577,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5995元,主要原因:有新进人员,工资上浮。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183577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357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183577元,其中:基本支出2183577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3577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5995元,主要原因:有新进人员,工资上浮。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357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67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06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326元,住房保障支出17845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3577元,2017年预算总数增加155995元,主要原因: 有新进人员,工资上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6737元,占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062元,占1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326元,占5.1%;住房保障支出178452元,占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556737元,主要用于:单位2018年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 24004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6018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875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356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78452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3577元,其中:人员经费186104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252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0976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50976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000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50976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1.9%,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

  (二)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000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宣传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2528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44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有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宣传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宣传部截止2017年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1071257元,其中:公务用车2辆,价值705625元;其他固定资产365632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宣传部无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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