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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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茂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措施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依据《预算法》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决算,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保障资金及财政专户;负责全县罚没物资管理、监督工作;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四)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授权,联系、协调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事项。

  (五)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对各种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负责拟定国家授权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六)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七)草拟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组织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办理产权登记及国有资产转让,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组织国有资本营运绩效评价,监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八)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县级财政安排的农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城市维护建设支出、技术改造支出、科技支出、县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分配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有偿使用资金。

  (九)组织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管理我县境内的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

  (十)草拟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政府主权债务;负责世界银行贷款的管理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基金。

  (十一)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拟定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负责全县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评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管理及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受理会计人员信访;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负责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监管社会审计、会计、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负责财政集中支付和部分单位统一核算业务。

  (十二)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十三)制定财政职工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茂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茂县财政局总编制46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其他事业编制25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其他事业人员1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初固定资产总额3,408,278.71元。

  四、部门预算情况

  茂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073,479.00 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382,251元下降7.05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073,479.00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382,251元下降7.05 %。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073,479.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42,977.00 元;商品服务支出298,831.00 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1,671.00 元。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元。

 

  附件:2017年茂县财政局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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