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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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拟定和执行茂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措施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依据《预算法》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决算,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保障资金及财政专户;负责全县罚没物资管理、监督工作;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4)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授权,联系、协调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事项。 

  (5)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制度》;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对各种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负责拟定国家授权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定需要全县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6)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7)草拟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组织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办理产权登记及国有资产转让,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组织国有资本营运绩效评价,监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8)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县级财政安排的农业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城市维护建设支出、技术改造支出、科技支出、县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分配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有偿使用资金。 

  (9)组织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管理我县境内的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 

  (10)草拟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政府主权债务;负责世界银行贷款的管理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基金。 

  (11)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拟定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负责全县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评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管理及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受理会计人员信访;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负责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监管社会审计、会计、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负责财政集中支付和部分单位统一核算业务。 

  (12)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3)制定财政职工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做好财政增收工作。及时了解重点纳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关系,及时分析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确保全年县级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等民生支出。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二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继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逐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链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方便快捷和强化监管并重,并深入研究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相关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投资等管理力度。 

  4.加强财政资金监督。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体制,努力构建科学决策、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积极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清理等各项检查工作,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茂县财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茂县财政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524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14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8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702元,住房保障支出350820元。茂县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115246 ,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767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115246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524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4115246元,其中:基本支出4115246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15246,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767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524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14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8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702元,住房保障支35082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5246,比2017年预算总数增加41767元,主要原因: 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1444元,占6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280元,占16.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702元,占5.83%;住房保障支出350820元,占8.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525409元,主要用于 :单位2018年的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6035元,主要用于: 单位2018年的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8091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2366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526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443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50820 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15246元,其中:人员经费3832657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2589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茂县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541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554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 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5541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3.6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财政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财政局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茂县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589 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242 元,减少5.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茂县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茂县财政局截止2017年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3613616.71元,其中:房屋1302.80平方米,价值1526404.71元;公务用车2辆,价值11308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956412.0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茂县财政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0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一)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二)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十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十五)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需要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

                                                                                      茂县财政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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