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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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茂县国土资源局是茂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基本职能是:(1)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国家和省规;(2)制定地籍管理办法、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3)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的产权管理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4)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办法;(5)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6)依法行政。

  2015年共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58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63宗,年初按照职责收取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共收取补偿费12.82万元,全年共征收土地面积:123.0141亩,兑付资金:7710323.75元,共清理土地232.9172亩,完成已征土地打围6030米,拆除面积10022.75平方米。兑付超期临时过渡资金349100.00元。进行了地质灾害治理29处,兑付地灾资金390万元;完成避险搬迁67户,兑付农户避险搬迁补助资金107.2万元。

  二、部门概况

  茂县国土资源局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茂县国土资源局收入决算总额为9578.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82.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95.8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629.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2015年地灾治理项目较2014年有所增加。

  2015年茂县国土资源局支出决算总额为957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医疗卫生1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10.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61.6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2629.47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地灾治理项目较2014年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茂县国土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国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茂县国土资源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茂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等基本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18.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10.3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地质灾害治理、避险搬迁、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农村土地确权等方面的支出。

  附表一:茂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茂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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