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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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研究部署和指导全县群众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群众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指导本地信访工作。调查、收集社情民意,督促检查全县群众工作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研究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督导《信访条例》贯彻执行和群众诉求事项的调查协调解决,交办、转办、移送各类信访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负责领导包案、下访,领导接待日、信访听证会等工作的协调和组织。负责信访工作专项资金的调配和使用。负责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直接调查,协调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群众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充分利用信、访、电、网等平台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工作。二是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着力抓好县、乡二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阅批群众来信和包案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三是细化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复查等业务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与有权处理机关的对接,以程序规范确保实体问题处理到位。四是围绕信、访、网、电专项业务工作,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突出信息化理论、信访信息系统操作运用等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着力提高信访干部履职能力。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原有矛盾排查基础上,不定期组织人员下到基层进行自下而上的摸底,掌握第一手信息,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排查和调研,及时发现深层次的矛盾隐患,研究调处办法,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同时,强化领导包案推进积案化解,加大积案化解力度,还清一批历史旧帐,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特别是对可能引发越级集体上访和越级非正常上访的重点群体和上访老户落实领导包案,强化稳控和限期化解。

  3.积极推进诉访分离和复查复核终结制度。一是积极探索推行诉访分离制度,加快建立涉诉信访问题甄别、分流、导入、导出运行机制,树立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二是依法按程序进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三级终结;三是把解决信访问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管理轨道,推行公开透明和“阳光信访”,把所有终结的信访事项录入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三无”活动。以继续扎实开展创建“三无”活动为抓手,前移信访维稳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吸附在当地。同时,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着力夯实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础,探索建立访调联动工作机制,现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总体目标。

  5.依法加大对信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综治、维稳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工作对接,运用好政法工作资源,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进京到省非访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劝返接回等处置工作效率,杜绝滞留倒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对进京到省非访逐案分析研究,逐案明确解决方案,逐案落实化解稳控责任。严格落实《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加强与政法部门协调配合,对恶意进京到省非访重复访人员、以上访为名扰序滋事者,有针对性地加强证据收集、固定、积累工作,依法打击,确保非访处置依法高效,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6.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并严肃追责。整合和统筹督查督办力量,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干部接访、信访案件办理、基层基础工作和信访突出问题随时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对发生越级上访以及在接访处理过程中,因人员不到位,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放任不管,擅离职守,互相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或重复上访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内设机构4个。人员情况:总编制13,其中:行政编制6,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19名,其中:行政人员11名,事业人员7,行政工勤1名。无离退休人员。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9843 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083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0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726元,住房保障支出178080元。本单位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2629843,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0937元,主要原因:1.2018年纳入预算编制人数较2017年增加4人;2.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额度比2017年上涨;3.职工机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较去年上涨。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629843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984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629843元,其中:基本支出2629843 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9843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0937元,主要原因:1.2018年纳入预算编制人数较2017年增加4人;2.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额度比2017年上涨;3.职工机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较去年上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9843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083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0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726元,住房保障支出17808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29843元,2017年预算总数增加380937元,主要原因:1.2018年纳入预算编制人数较2017年增加4人;2.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额度比2017年上涨3.职工机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较去年上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0831元,占7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06元,占10.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8726元,占4.9%;住房保障支出178080元,占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18年预算数为1742341元,主要用于:单位2018年的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力资源事务(10)事业运行(50)2018年预算数为887502元,主要用于:单位2018年的事业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 194433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8年预算数为77773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8年预算数为8486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18年预算数为4386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预算数为17808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29843元,其中:人员经费21785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125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0000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000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35000元。较2017年预算无变动。

  (二)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000元。较2017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5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9600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7年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519275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价值234800元;其他固定资产284475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0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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