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5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前身为“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14年7月经上级部门批准,更名为“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政府职能的管理机构,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归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主要工作:1、落实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实名制登记工作;3、努力促进“9 3”毕业生就业;4、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5、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6、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监测;7、抓好职业技能培训;8、推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9、推进失业保险工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总编制数17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7名。财政供养人员20人,其中:在职17人,离休0人,退休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就业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06.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3.51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4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品牌培训目标任务增加。

  2015年就业局支出决算总额为206.96万元,当年支出182.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6.70万元,医疗卫生7.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0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4.9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编制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发放增加、品牌培训目标任务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就业、创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7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7.1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和体检费用。

  (三)住房保障支出9.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附表一:茂县就业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茂县就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