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总编制 16 名,其中:行政编制 0 名,其他事业编制 16 名。在职人员总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 64033.5元。(以2014年决算报表数据为准)
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27380.85元,较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97794元增长3.7%;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27380.85 元,较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84247.2元下降6.87%。
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27381 元(按本单位实际使用的功能分类科目修改),主要用于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方面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 46576 元,主要用于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 62532 元,主要用于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63232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7180.77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8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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