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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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仪镇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属行政单位,下属4个行政机构,6个事业机构。 

  凤仪镇人民政府总编51名,其中:行政编制34名,其他事业编制18名。在职人员总数51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其他事业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8人。 

  凤仪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额2,039,953.30元。(以2014年决算报表数据为准) 

  凤仪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281154元,较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538314元减少3.4%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281154元,较201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538314元减少3.4% 

  凤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相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凤仪镇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事业机构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凤仪镇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7847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330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53100元,主要用于:行政机构、事业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3235637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性支出:3755847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7704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7603元。 

    

  附件:附件1—2: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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