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资金548.45万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补助政策和《茂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截止2024年6月已完成兑现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情况
1.实施区域:全县共涉及11个镇、19915户农户。
2.补助标准:61.5元/亩。
3.补助面积:94975.98亩
4.补助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5.资金分配:
单位:元
镇 |
金额 |
镇 |
金额 |
镇 |
金额 |
凤仪镇 |
696941.39 |
南新镇 |
405155.85 |
叠溪镇 |
553192.50 |
富顺镇 |
891338.19 |
土门镇 |
884640.60 |
洼底镇 |
198097.78 |
沙坝镇 |
532670.01 |
渭门镇 |
458359.50 |
黑虎镇 |
214585.80 |
沟口镇 |
464940.00 |
赤不苏镇 |
541101.61 |
|
|
二、资金发放方式
资金发放直接兑现到户,严格实行两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采取由镇和村将补贴信息录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进行申报,按照“一卡通”审批系统权限逐级审核,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系统直接发放兑现到农户,并注明政策项目名称。加强监委、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监察,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足额兑现到户。
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和资金发放有疑问,请到各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查询,也可到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农技站(三楼)咨询。
监督电话:0837-7422401
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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