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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远益督导环保问题整改、环境质量提升及巡河等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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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县委书记唐远益深入南新、凤仪、沙坝等镇,沿岷江河岸线督导环保问题整改,检查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并开展巡河。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问题为导向,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完善机制,以铁腕手段推进环保整改,解决民生问题,确保省、州环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问题清零,为加快建设州域副中心筑牢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在南新镇牟托水站,唐远益实地查看了水质监测数据和设备运维记录,他强调,水质监测对水生态安全至关重要,务必保障数据准确、设备稳定运行。

在棉簇村明信沙场、吉鱼村建渣临时堆放点、桥面沟及沙坝镇中铁八局沙场,唐远益重点检查河道管理、污水治理等问题整改进度。对照整改台账,与镇村负责人交流,询问整改措施和成效,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唐远益指出,水环境治理关乎茂县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运用科学手段守护水资源安全,以系统理念提升水生态品质,为茂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唐远益强调,抓好环保问题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部门要提高站位,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在确保安全和质量前提下加快整改进度,做到问题不整改、环境不改善不罢休,持续巩固提升成效。同时,要深化标本兼治,补齐短板弱项,健全长效机制,夯实生态根基。

唐远益要求,要压实整改责任。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把环保整改作为生态保护首要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督办。县水务局牵头排查全县河道违规问题,建立“一河一账、一问题一方案”;县生态环境局跟踪污水整治成效,对整改不到位区域“挂牌督办”。要加快整改进度。县水务局要联合属地镇政府,对照台账倒排工期,加快河道问题整改,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增强河道自净能力;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排口排查和执法监管,打击违法排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要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治、管”责任,推行“县级河长每月一巡、镇级河长每周一巡、村级河长每日一巡”制度,把巡河记录纳入考核。县督查办每半月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敷衍、虚假整改严肃追责,确保问题不反弹,以实际行动守护茂县绿水青山。

县领导周耀,县级相关部门、镇主要负责人参加。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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