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附件:
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完善和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将规划文本予以公示,公示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
1.公示期限:2023年2月23日至3月8日。
2.收集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3月8日。
二、公示载体
茂县人民政府官网。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274231955@qq.com(请注明“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标题)。
2.信件寄往:四川省茂县并州路168号(茂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收。
邮政编码:623200
联系电话:0837-7422212
联系人:秦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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