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实施《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监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集体和个人档案。
(三)对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重点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审查制定县级各专业系统的档案管理办法,组织全县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
(四)集中统一管理县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重要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五)负责接收县级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的档案资料,研究并组织实施馆藏档案的保管、整理、编目、统计、鉴定、解密、利用、开放等工作;征集本县散失的档案资料;做好档案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
(六)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档案干部培训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省、州档案局(馆)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概况
我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局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业务指导股、保管股。我局现有在职职工11人,其中参公10人、事业工勤1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档案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4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3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建设和展馆建设。
2015年档案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48.1万元,其中:档案事务支出12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建设和展馆建设。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茂县档案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档案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档案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档案事务支出1,246,860.66元,医疗卫生支出49,841.96元、住房公积金74004元、项目支出110,624.78元)
(一)档案事务支出12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档案抢救支出11.1万元,用于档案抢救。
附表:茂县档案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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