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关于《茂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6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及必要性、可行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打好碧水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为了确保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进一步巩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根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县(市)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并上报州生态环境局备案,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制定过程

我局根据茂县实际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草拟了《茂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集意见稿)。将(征集意见稿)书面向11个镇、茂县财政县乡村振兴局、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茂县水务局、茂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茂县发展和改革局征集意见,并将(征集意见稿)在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和对(征集意见稿)进行了法律意见审查。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根据征集的意见并结合《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对(征集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茂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制定办法的依据

依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四、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二十九条,分别对职责分工、运维管理、资金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五、办法的补充说明

本办法的有效期为2年,本办法印发之日施行,由茂县人民政府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