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依据、目的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促进农村饮水安全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必须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确保茂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管理办法》出台前,征求了县财政局、县发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
三、《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促进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平,落实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健全管理机制,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编制了《茂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四、《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主要内容包含: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供水与用水管理、第四章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第五章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机制、第六章工程保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五、《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适用于茂县行政区域内利用国家资金解决农村群众生活用水需求而修建的永久性供水工程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六、《管理办法》施行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茂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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