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发〔2022〕13号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以“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十六届茂县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以“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关于以“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以“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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