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茂财规〔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推动政策和项目科学立项和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川财〔2019〕6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和《阿坝州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实施方案》(阿委办〔2022〕8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原《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茂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茂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