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政府部门

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单位名称:茂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茂县政法小区(凤仪镇南凤路3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428325

负责人姓名:周立军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二)掌握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以及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九)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工作以及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开展深挖犯罪,扩大战果等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审批治安行政案件以及报批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四)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队伍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指导县森林公安局的业务工作。

(十七)组织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县公安局设16个内设机构、22个派出所(凤仪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南新派出所、雅都派出所、叠溪派出所、松坪沟派出所、富顺派出所、渭门派出所、沟口派出所、永和派出所、飞虹派出所、黑虎派出所、回龙派出所、三龙派出所、洼底派出所、白溪派出所、曲谷派出所、光明派出所、土门派出所、东兴派出所、石大关派出所、太平派出所)。

人员编制: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169名,工勤编制12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