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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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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茂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茂县政府集中办公区5楼B区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422137

负责人姓名:杨玉林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中羌医药发展的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中羌医服务资源配置。拟订中羌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管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的实施。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及实施。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干部医疗保健政策措施,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县医学会、县计生协会及羌医药分会,并指导业务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茂县”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促进卫生健康资源向基层延伸。三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质量,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提出全县生育指导建议,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各项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抢险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论证结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论证结果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对监管中发现需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并会同县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负责药品(含羌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4.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配合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贯彻落实中羌医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中羌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促进中羌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快中羌医药产业化发展。

5.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加强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教信息股)、规划财务审计与项目建设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卫办)、医政药政与中羌医股(行政审批股)、人口发展与妇幼老龄健康股、基层卫生与健康服务业发展股。

人员编制:县卫健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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