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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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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三晋路199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7422417

负责人姓名:杨国乾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按照权限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在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0.负责监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执行和分类管理。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依授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2.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依授权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使用的违法行为。

13.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14.依法依授权贯彻执行执业药师相关管理制度。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8.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知识产权战略、法规,拟订全县知识产权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9.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20.负责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1.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22.承担消费者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申诉举报工作。

2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办公室、监察法规股(行政审批股)、食品综合管理股、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化安全监督管理股稽查股、民营经济协调发展股、旅游执法分局。

2.派出机构:凤仪一所、凤仪二所、土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沙坝市场监督管理所、较场市场监督管理所。

3.下属事业单位:稽查执法大队、市场综合咨询服务中心、消费者管理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23名、参公事业编19名,事业编5名,行政工勤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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