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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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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统计局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州县工作要求,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

茂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3月20日,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行业部门以11个为成员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各镇以及相关部门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多措并举开展普查

茂县第五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全县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权优势,在普查宣传、数据提供、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普查数据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在技术手段上,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

三、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一是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培训。发放《致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到企业、个体户开展普查宣传登记工作。通过集中宣传、发放告知书、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载体向广大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宣传普查工作,培训普查人员120余人。二是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破除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虚报、漏报、瞒报、造假责任追究到位。普查登记期间,统计执法部门与普查办公室组成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12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全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普查工作内容纳入常规统计督察,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顺利通过事后质量抽查。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县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82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38.4%,从业人员18277人;个体经营户4763个,从业人员6510人。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茂县统计局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82个,比2018年末增加356个,增长38.4%;产业活动单位1639个,增加350个,增长27.1%;个体经营户4763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282

100

  企业法人

848

66.1

  机关、事业法人

119

9.3

  社会团体

56

4.4

其他法人

259

20.2

二、产业活动单位

1639

  100

第二产业

234

14.3

第三产业

1405

85.7

三、个体经营户

4763

100

第二产业

131

2.8

第三产业

4632

97.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88个,占22.4%批发和零售业270个,占21.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36个,占18.4%。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41个,占38.6%住宿和餐饮业1208个,占25.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58个,占22.2%(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282

100

4763

100

农、林、牧、渔业*

2

0.1

0

0

采矿业

14

1

0

0

制造业

64

5

113

2.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

3.4

0

0

建筑业

76

6

18

0.4

批发和零售业

270

21.1

1841

38.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

2.5

1058

22.2

住宿和餐饮业

52

4.1

1208

2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0.2

13

0.3

金融业

3

0.2

0

0

房地产业

31

2.4

5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8

22.4

97

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

1.2

6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

1.3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

0.7

348

7.3

教育

65

5.1

13

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28

2.2

23

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

2.7

20

0.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6

18.4

0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8277人,比2018年末增加1077人,增长6.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351人,比2018年末增加851人,增长13.1%。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368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1909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51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247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671人,占31.9%;制造业2915人,占15.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428人,占13.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270人,占34.9%;住宿和餐饮业2181人,占33.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64人,占14.8%(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8277

7351

6510

3247

农、林、牧、渔业*

7

3

0

0

采矿业

127

24

0

0

制造业

2915

839

189

6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428

738

0

0

建筑业

898

205

28

5

批发和零售业

1105

544

2270

129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1

72

964

174

住宿和餐饮业

511

360

2181

133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

9

32

16

金融业

10

4

0

0

房地产业

401

165

11

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03

400

172

4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2

50

15

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6

135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2

31

546

246

教育

2183

1380

21

8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09

786

53

3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50

279

28

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671

1327

0

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30625.2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00849.5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29775.7万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68527.6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31993.2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36534.4万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053169.9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915833.6万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37336.3万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030625.2

968527.6

1053169.9

农、林、牧、渔业*

17.5

0.2

3.4

采矿业

9369.7

7099.5

4860.93

制造业

472850.8

314440.1

399034.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36958.1

250685.1

422654.5

建筑业

81670.9

59768.5

89283.4

批发和零售业

45027.3

21379.9

3517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413.5

8117.3

9446.4

住宿和餐饮业

71678.4

21455.3

7332.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9.3

299.1

289.6

房地产业

106373.2

108167.1

29538.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2476.7

58871.6

32291.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080.5

3578.7

5629.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8186.2

84186.8

5275.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23.2

252.7

642.0

教育

1398.9

273.2

1362.1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37.5

1259.8

494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153.5

28692.7

5399.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8000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县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茂县统计局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1个,比2018年末增长3.4%;从业人员5470人,比2018年末增长9.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1个,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0个,占0%;外商投资企业0个,占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5470人,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0人,占0%;外商投资企业0人人,占0%(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1

5470

内资企业

121

5470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4个,制造业6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3个,分别占11.57%、52.89%和35.5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2.23%、11.57%和9.0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27人,制造业2915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428人,分别占2.32%、53.29%和44.3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3.16%、26.16%和12.10%(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1

547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4

127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0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5

14

食品制造业

3

1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7

87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0

0

纺织服装、服饰业

6

1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

0

家具制造业

0

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

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

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

2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

1431

医药制造业

1

2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

1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

27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36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

662

金属制品业

5

13

通用设备制造业

0

0

专用设备制造业

0

0

汽车制造业

0

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

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

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

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

0

其他制造业

0

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

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9

236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2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

4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9178.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6%;负债合计572224.7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6.06%。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6550.2万元,比2018年增长41.59%(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919178.6

572224.7

826550.2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0

0.0

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

0.0

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

0.0

0.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

0.0

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9369.7

7099.5

4860.9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

0.0

0.0

其他采矿业

0.0

0.0

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284.9

446.5

190.1

食品制造业

7821.4

530.1

160.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3309.9

2243.8

2703.1

烟草制品业

0.0

0.0

0.0

纺织业

0.0

0.0

0.0

纺织服装、服饰业

120.2

26.2

55.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0

0.0

0.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0

0.0

0.0

家具制造业

0.0

0.0

0.0

造纸和纸制品业

0.0

0.0

0.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0

0.0

0.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21.9

623

75.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0

0.0

0.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73186.7

219619.6

208359.9

医药制造业

5.7

0.0

8.2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

0.0

0.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68.5

1795.3

396.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105.9

15252.9

24979.8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5528

26762.6

46260.8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6030.3

47053.5

115706

金属制品业

181.4

78.9

101.2

通用设备制造业

0.0

0.0

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0.0

0.0

0.0

汽车制造业

0.0

0.0

0.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

0.0

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0.0

0.0

0.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0

0.0

0.0

仪器仪表制造业

0.0

0.0

0.0

其他制造业

0.0

0.0

0.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0.0

0.0

0.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6

7.7

37.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26174

247632.2

419951.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402.1

602.7

1156.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382

2450.2

1546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万吨

0

亿米

0

化学纤维

万吨

0

成品糖

万吨

0

卷烟

亿支

0

彩色电视机

万台

0

  其中:液晶电视机

万台

0

家用电冰箱

万台

0

房间空气调节器

万台

0

粗钢

万吨

0

钢材

万吨

0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0

  其中:精炼铜(电解铜)

万吨

0

原铝(电解铝)

万吨

0

水泥

亿吨

0

硫酸(折100%

万吨

0

烧碱(折100%

万吨

0

乙烯

万吨

0

化肥(折100%

万吨

0

发电机组(发电设备)

万千瓦

0

汽车

万辆

0

  其中:新能源汽车

万辆

0

集成电路

亿块

0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0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0

工业机器人

万套

0

服务机器人

万套

0

太阳能工业用超白玻璃

万平方米

0

充电桩

万个

0

饮料酒

31274

碳化钙

459638.5

合金

61265

种有色金属

82740.8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亿吨

0

原油

万吨

0

天然气

亿立方米

0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84603.36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5812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278791.36

   核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0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0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比2018年末增长50%;从业人员761人,比2018年末下降65.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5个,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0个,占0%;外商投资企业0个,占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61人,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0人,占0%;外商投资企业0人,占0%(详见表3-6)。

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5

761

内资企业

75

761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66.6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6.6%,建筑安装业占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2.6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5.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46%,建筑安装业占25.6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23%(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5

761

房屋建筑业

50

573

土木工程建筑业

5

34

建筑安装业

3

12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7

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670.9万元;负债合计59768.5万元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283.4万元(详见表3-8)。

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81670.9

59768.5

89283.4

房屋建筑业

38338.2

29258.3

36498.2

土木工程建筑业

1870.3

1306.7

5284.7

建筑安装业

40686.9

28712.4

46652.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775.5

491.1

847.9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县家市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县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茂县统计局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月)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70个,从业人员110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1.36%和47.7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2.6%,零售业占67.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0.2%,零售业占69.8%(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0

1105

批发业

88

33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

3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

5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

1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

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

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1

18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

0

贸易经纪与代理

0

0

其他批发业

16

49

零售业

182

771

综合零售

31

24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8

19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

1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

12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3

9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0

4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4

2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

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

2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0

1105

内资企业

  261

1093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9

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027.3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3.70%;负债合计21379.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88%。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177.8万元,比2018年增长26.67%(详见表4-3)。

4-3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万元)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5027.3

21379.9

35177.8

批发业

14036.4

6633.2

12098.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666

661.6

158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03.6

462.7

2216.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9.5

0.0

61.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1

0.0

5.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44

179.0

6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7481.6

4810.9

7665.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

0.0

0

贸易经纪与代理

0

0.0

0

其他批发业

479.6

519.1

500.8

零售业

30990.9

14746.7

23079.4

综合零售

10655.7

7423.7

11518.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1449

3518.1

4386.8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22.7

3.0

120.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90.1

317.6

1011.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21.5

258.4

2231.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610.5

1452.7

2381.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148.3

787.5

550.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0.2

12.1

95.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552.9

973.6

782.9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个,从业人员258人(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

258

铁路运输业

0

0

道路运输业

28

146

水上运输业

0

0

航空运输业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

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

11

邮政业

3

101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2

258

内资企业

32

258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13.5万元;负债合计8117.3万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46.4万元(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1413.5

8117.4

9446.4

铁路运输业

0

0

0

道路运输业

9947.1

7572.5

7086.3

水上运输业

0

0

0

航空运输业

0

0

0

管道运输业

0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

0

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01

0

112

邮政业

1265.4

544.9

2248.1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2个,从业人员51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8%和7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75.0%,餐饮业占25.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87.5%,餐饮业占12.5%(详见表4-7)。

4-7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2

511

住宿业

39

447

旅游饭店

10

233

一般旅馆

27

208

民宿服务

2

6

露营地服务

0

0

其他住宿业

0

0

餐饮业

13

64

正餐服务

11

62

快餐服务

0

0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

0

其他餐饮业

   0

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2

511

内资企业

52

511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678.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9%;负债合计21455.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9.4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32.5万元,比2018年增长154%(详见表4-9)。

4-9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万元)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71678.4

21455.3

7332.5

住宿业

69983

20788.9

6808.4

旅游饭店

54897.5

8985.1

3578.1

一般旅馆

15074.8

11803.8

3215.2

民宿服务

10.6

0.0

15

露营地服务

0.0

0.0

0.0

其他住宿业

0.0

0.0

0.0

餐饮业

1695.5

666.5

524.2

正餐服务

1663.5

666.5

509.2

快餐服务

0.0

0.0

0.0

饮料及冷饮服务

32

0.0

15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

0.0

0.0

其他餐饮业

0.0

0.0

0.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1人(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

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

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

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

1

内资企业

2

1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9.3万元;负债合计299.1万元。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9.6万元(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09.3

299.1

289.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

0

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

0

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9.3

299.1

289.6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1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物业管理企业16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个,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3个。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01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6,物业管理企业28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人,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10人。(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

401

房地产开发经营

 11

106

物业管理

16

    281

房地产中介服务

     1

      4

房地产租赁经营

     3

     10

其他房地产业

     0

      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

   401

内资企业

31

   401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6373.2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0677元,物业管理企业2174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3.1万元,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3489.1万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8167.1万元。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538.8万元。(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种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06373.2

108167.1

29538.8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677

104871

27718

物业管理

2174

962.8

1248.4

房地产中介服务

33.1

0

33

房地产租赁经营

3489.1

2333.3

539.4

其他房地产业

0

0

0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7个,从业人员1302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0.56%,商务服务业占79.4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66%,商务服务业占80.34%(详见表4-18)。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7

1302

租赁业

59

256

商务服务业

228

104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4-19)。

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7

1302

内资企业

284

1301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3

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2476.7万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45.7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831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8871.6万元。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291.2万元(详见表4-20)。

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62476.7

58871.6

32291.2

租赁业

6645.7

2403.1

4333.7

商务服务业

1558311

56468.5

27957.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县统计局、国家市场《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县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茂县统计局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5个,从业人员15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个,从业人员132人(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

   132

研究和试验发展

    0

   0

专业技术服务业

   8

   116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

    1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

    152

内资企业

  15

    152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080.8万元;负债合计3578.7万元。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29.8万元(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5080.8

3578.7

5629.8

研究和试验发展

0

0

0

专业技术服务业

14538.3

2836.1

5345.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42.5

742.6

284.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

单位17个,从业人员356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0个。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8186.2万元;负债合计84186.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75.2万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72人(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

72

居民服务业

7

2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

0

其他服务业

2

5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

72

内资企业

9

72

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其他统计类别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3.2万元,负债合计252.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2万元(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23.2

252.7

642

居民服务业

96.9

30.1

79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

0

0

其他服务业

226.3

222.6

563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65个,从业人员2183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6个,从业人员2001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8.9万元;负债合计273.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2.1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00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9000万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8个,从业人员120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个;从业人员1000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37.5万元;负债合计1259.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48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400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000万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65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0个,从业人员57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53.5万元;负债合计28692.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99.5万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00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000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36个;从业人员3671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78000万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8000万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县家统计局、县家市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县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文化及相关产业情况

茂县统计局

茂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8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06个,从业人员826人;资产总计185542.1万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82个,从业人员728人;资产总计181189.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99.3万元。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 24个,从业人员134人;资产总计4352.2万元;本年支出(费用)2336.2万元。

注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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