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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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县广播电视台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新闻宣传、电视文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握好全县广播电视舆论导向和文艺方向,在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的领导下,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审查把关。 

  2负责编制全县近期和中长期广播电视工作的目标、事业和技术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统一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多功能综合业务的开放与应用,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 

  3承办全县广播电视广告宣传业务。 

  4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与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完整转播传输中央、省、州广播电视节目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不断提高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水平,在不断丰富《茂县新闻综合频道》自办栏目的基础上,持续做好《羌族频道》、

  FM98.9广播节目、“微一端”平台建设,使之成为全县人民喜闻乐见的品牌栏目,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收看、收听率,实现年节目制作总量稳中有增的工作目标,并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新闻宣传任务。 

  2.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网络事业人员及新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方案,努力提高网络技术人才和新闻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32018年,我台在继续建立县乡(镇)联络员的通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宣传部与各部门的联系,及时对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信息进行跟踪报道,从而广开新闻源头,拓展新闻渠道。 

  4结合我县本土地域文化特色,充分展示我县民族民俗文化,大力宣传我县农业产业、旅游产业方面、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将茂县的羌族原生态特色、饮食文化、语言文化、旅游文化等内容有机融合。

  5.进一步完善广电网络入户规划,大力实施网络入户工程,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专项资金,使更多高半山群众都等收听收看到数字电视节目。

  6.大力加强网络维护管理水平,完善用户维护管理措施,着力提高维护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全年网络的正常运行。

  7加大与省、州网络公司和通讯运营商的业务合作力度,开辟新的运营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丰富的网络服务和网络功能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切实切实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82018年,我台将完成制播能力建设项目及乡村宽带建设项目,实现我台摄、录、编、播等设备高清化及数字电视互动点播功能 。

  92018确保了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茂县广播电视台属财政一级拨款的预算单位。

  三、收支总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茂县广播电视台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6536.00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3344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921.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407.00元,住房保障支出262764.00元。茂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收支总预算3216536.00,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008.00元,主要原因: 调整了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 3216536.0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6536.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2165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16536.00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16536.00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008.00元,主要原因:调整了人员经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6536.00元。 

  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33444.00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921.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407.00元,住房保障支出262764.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16536.00元,2017年预算总数减少10008.00元,主要原因: 调整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33444.00元,占6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921.00元,占16.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407.00元,占5.67%;住房保障支出 262764.00元,占8.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广播(04)电视(052018年预算数为2233444.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18年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 384229.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8年预算数为 153692.00 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18年预算数为182407.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预算数为262764.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电视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16536.00元,其中:人员经费2952925.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3611.00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茂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169.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5169.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 

  (一)2018年公务接待费5169.00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动。 

  (二)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与2017年预算经费一致,主要原因为县财政在安排2018年预算经费时,财政一级拨款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40000.00元标准执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茂县广播电视台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未预算安排本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茂县广播电视台截止2017年1231日,固定资产总额 73344038.33元,其中:房屋 8435平方米,价值 30750951.87 元;公务用车5 辆,价值950722.15 元;其他固定资产40510204.31元。 

  (三)职工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茂县广播电视台职工绩效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9002.00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茂县广播电视台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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